永平中学 田径校队组织章程

宗旨:

1. 提高队员体能状态

2. 引导队员发掘自身的运动潜能

3. 使队员学会欣赏运动,发现运动魅力

 

会员资格:本校在籍学生

 

组织:

1. 本会为本校体育处属下团体,本会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,下设 11 人执委会,其职务如下:

1.1. 大队长 —— 1 名

1.2. 副队长 —— 1 名

1.3. 小组长:

1.4. 短跑、长跑、三铁、跳高跳远

 

选举:

1  由老师主持,再由全体队员投选队长及副队长。

2 由队长主持,由全体队员投选处小组长。

 

任期:本社全体职委,任期由学年第一次会课至最后一次会课为止。

 

职权:

1. 主席:

1.1. 拟定校队章程。

1.2. 主导“活动策划”。

1.3. 制定校队进度表。

1.4. 跟进所有职委进度和安排。

1.5. 向老师报告队内状况。

1.6. 协助队员练习。

 

2.副队长:

2.1. 协助队长完成职务。

2.2. 队长缺席时代其执行职务。

 

3.组长:

3.1. 带领小队练习。

3.2. 协助队员,提升小队内的实力。

3.3. 负责每一次校队练习的器材借用及保管器材,并在使用完毕后归还原位。